民法典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有法律效力吗
一、民法典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财产赠予转移资产是否有效需要看是否是夫妻双方同意一直的赠与行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共同决定将财产赠予他人,并完成权利转移的,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如果一方是为了转移财产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他人,则该赠与无效,离婚一方可以将该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对转移财产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离婚财产转移给孩子是有效的吗
离婚财产转移给孩子是否有效有下列情况:
1.离婚前将财产转移给孩子是无效的。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对转移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转移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将财产转移给孩子是有效的。离婚后的财产如果在离婚时协商分割好,则属于个人的财产,可以转移给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
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有离婚判决书但是没有离婚证是否算离婚了
有离婚判决书但是没有离婚证是可以的。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选择一种方式办理即可,两种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不需要重复办理。所以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也能证明夫妻离婚了,不需要再去办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
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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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是山东省直辖县级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地处东经116°24′—117°30′,北纬35°11′—35°32′,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和孟子的诞生地,素称“孔孟桑梓之邦,文化发祥之地”。邹城东倚沂蒙山区,西临鲁西平原,南襟徐淮要冲,北枕泰岱南脉与鲁都曲阜毗邻,总面积1613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24平方公里。邹城地势东高西低,山区峰峦叠嶂,丘陵逶迤起伏,平原沃野千顷,三种地貌各占三分之一,属暖温带过渡型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风光秀丽。邹城古称“邹鲁圣地”,是中国儒学发源地,夏代属九州徐州之域,秦朝开始设置“驺县”,历汉、晋、南北朝,及唐初改“驺”为邹,称邹县,沿袭至1992年10月,撤县设市,称邹城市。邹城历史文化悠久,旅游资源丰富,是一座有着三千年历史的文化名城。这里人杰地灵、英贤辈出,有三迁择邻、断机教子的世代贤母——孟母,有被赞为“功不在禹下”的儒学亚圣——孟子,有被传为世代佳话、“凿壁偷光”刻苦治学的西汉经学家匡衡……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为邹城留下了大量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境内共有各类文物古迹300余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饱经岁月沧桑还依然展示着往昔风采的“三孟”(孟庙、孟府、孟林)古建筑群,佛教文化及书法艺术精品“四山”摩崖刻石,京南江北最大的地下宫殿——明鲁荒王陵,被誉为“邹鲁秀灵”、“岱南奇观”的历史文化名山——峄山……丰富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交相辉映,形成了邹城独具特色的“山·水·圣人”综合旅游区,是研究中国与东方文化的“历史博物馆”和著名的文化旅游胜地。